10月9日12时许,南昌市青云谱交警大队民警在坛子口立交桥附近,依法对一辆与出租车发生碰撞的未年检黑色桑塔纳轿车进行暂扣时,被一名自称是民警的男子辱骂,且该男子拒绝交警暂扣车辆。民警最后通过警民联系卡才了解到桑塔纳轿车司机是西湖区派出所的一名俞姓社区民警。(来源:2015年10月12日《江西晨报》)
身为公职人员,南昌市西湖区的这位民警居然知法犯法,还不允许交警拖车,并辱骂对方,咋这么蛮横?且不说他的民警身份,就算是普通公民,也着实反应出此人遇事暴躁,缺乏常人的理性与宽容,举手投足间尽是蛮横之丑陋面目。关键在于如此蛮横的一个人还是西湖区的一名社区民警!众所周知,社区民警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紧密,是最能反映警察行风的代表,但这样一位民警要指望他去提升服务水平,塑造良好形象实在是太不现实了,更不要说什么提升警民关系之类的要求了。
面对同行,西湖区这位蛮横的民警宣称“‘大家都是兄弟’、‘你才当了几年的警察’”等,胆敢知法犯法,当面辱骂,明显是特权思维在作祟。这样的民警是不会记得最初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誓言的,必须要通过对其相关处分和教育,把这种特权思想根除,牢固树立“为民服务”、遵纪守法的健康思想,才能继续让其从事警察工作!人民警察是一个神圣的职业,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伟大而光荣。“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仅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所在,更是让社会和公众对其心生敬意之源,这个职业的形象不应该被这位西湖区民警所破坏!
写到这里,笔者想起了前不久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青云谱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胡春林在驱赶乱停的“五车”时,一辆“拐的”不听劝阻,对着胡春林所站的方向冲了过来。胡春林紧急躲开,哪知“拐的”继续往前,将躲闪不及的胡春林撞倒在地。随后,“拐的”继续前行,从胡春林身上碾压过去,致使胡春林当场昏迷,身体多处受伤。据新闻报道,胡春林因为长期在打击“五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第一线,遭遇暴力抗法和打击报复次数远远不止一两次。至于他曾受到的威胁恐吓,更是数不甚数了。面对这些危险和恐吓,胡春林没有畏惧退缩,依法办事,坚持执行任务,整治“五车”,为了维护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而坚守岗位。同样是警察,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最后,笔者只是希望类似西湖区这位俞姓民警知法犯法的事件越少越好,对其严惩不贷,别摧毁了警察在人民心中正气的高大形象!除此之外,此事件还应对每个公务单位和个人都要有所警示,相关部门和人员都要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有没有那种特权强蛮思想的存在,不能把这种类似地痞的行为作风凌驾于法律之上,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和他人的权益。如果一个人长期被这种思想侵蚀,遇事暴力冲动,做出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出格行为,害人又害己!更何况身为为公职人员,身份更加特殊,造成的后果更为恶劣,必须要通过教育和学习,培养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转变思想观念,用心为人民做好每一件事。
文/仲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