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殡葬系统工作人员“五严禁八不准”
为加强南昌市殡葬系统行风建设,严肃纪律,促进廉洁,打造阳光殡葬,特制定“五严禁,八不准”:
一、严禁收受“红包”。不准在接运遗体、洽谈业务、出厅、火化、骨灰安葬等所有服务环节以任何理由、方式收受服务对象“红包”、香烟等财物。
二、严禁强制消费。不准捆绑服务项目;不准诱导服务对象高消费。
三、严禁私自承接业务。不准参与殡葬中介业务;不准以个人名义或假借他人名义对外承揽、推销殡葬业务,收受“好处”,谋取私利。
四、严禁收受业务回扣。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合作单位、丧葬用品及设备供应商等各种名义的提成、吃请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严禁违规开具证明。不准违规开具火化证明及殡葬行业票据;不准泄露服务对象个人信息。
全市殡葬系统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禁令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南昌市民政局纪委0791-83986716,
南昌市殡葬管理处0791-83875831,
南昌县民政局0791-85721008,
新建区民政局0791-83705612,
进贤县民政局0791-85622507,
安义县民政局0791-83422157。
???□罗朕元记者钟宏瑜刘铭